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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炉中煤》的崇高,《雨巷》的优美,《死水》的审丑

郭沫若的《炉中煤》

《炉中煤》有个副标题,叫“思念祖国的情绪”。这首诗像一首情诗,诗人把自己比作煤,要为爱人燃烧。有的同学不满意这个副标题,因为它限制了想象,“思念祖国的情绪”也太直白了。

身上被虫咬了一下,或者不小心跌了一跤,脱口而出“哎呀我的妈呀”,你会说“哎呀我的爸呀”?不会的,紧要关头我们都叫妈妈的。

其实,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。第一点是爱国的主题。在中国人的传统想象里,如果形容祖国是一个人的话,通常是“母亲”。这个非常有意思。约定俗成的说法是,把山川河流想象成母亲,因为抚养我们长大。父亲是什么呢?是王朝,皇帝天子。在中国人的传统想象里,我们是民众,祖国是母,王朝是父。如果他们发生冲突,我们帮谁啊?我们帮母亲,母亲是最重要的,这一点中国人都知道。更何况,在中国现代文学上,大部分作家的父亲早就去世了。在象征层面,在“五四”时期,王朝、政府可以被打倒,政治道统要被推翻,但祖国“母亲”始终是爱的对象,必须对她忠诚,不管写实还是象征。

但在这首诗里,郭沫若把祖国比喻成谁?爱人!在中国的语境里,这是“陌生化”,这是“大逆不道”。祖国是爱人,那你自己是谁?这只有在“五四”时才会发生,今天没有人敢这么写诗。同时也说明了“五四”文学的浪漫、不拘一格。有一首意大利歌《我的太阳》,我原以为是歌颂意大利或太阳神阿波罗的,后来才知道是唱给情人的。原来心中爱一个人,可以把她比作太阳。郭沫若把祖国比作爱人,这是“五四”的声音。读诗能读出一个时代。

“崇高”。这个美学概念,是古罗马的朗吉弩斯提出的。某种程度上,悲壮、雄伟、惊险的审美对象其实很可怕,会伤害人,比如惊涛骇浪、危险的悬崖、陡峭的山峰,还有凶猛的狮子,是“有距离感的危险”,使人感到“安全的恐惧”。但人们也觉得它美。《炉中煤》里写:“我为我心爱的人儿/燃到了这般模样!”其实是可怕的自焚。爱情就像自焚。

英国美学家博克把人类的基本情欲分成两类,“一类涉及‘自体保存’,即要求个体维持个体生命的本能,一类涉及‘社会生活’,即要求维持种族生命的生殖欲以及一般社交愿望或群居本能。大体说来,崇高感所涉及的基本情欲是前一类,美感所涉及的基本情欲是后一类。”两个本能,促使人追求两种美。“优美”,是和性有关的,与延续繁殖的爱美的心理有关。但“崇高”满足什么欲望呢?“凡是能以某种方式适宜于引起苦痛或危险观念的事物,即凡是能从某种方式令人恐怖的,涉及可恐怖的对象的,或是类似恐怖那样发挥作用的事物,就是崇高的一个来源。”人有一种恐惧宣泄的欲望,其实就是求生的欲望。

人在这两种最基本的欲望中生存。审美是人的心灵需求和无意识欲望的对象化,“优美”是幼小美好的东西的对象化,“崇高”是巨大可怕的东西的对象化。从后者这里,人们的恐惧情绪得以宣泄,很早以前亚里士多德就讲过了。走出剧院时,你得到一种净化,悲剧就是起这个效果的,令你悲鸣、怜悯。人爱可怕的东西,比如看恐怖片、武侠片是看不厌的,打得一塌糊涂,血淋淋,但都知道好人会赢,知道它是怎么个套路,但还是会去欣赏,简单说,就是“被虐”。但这个“被虐”背后,是满足一种恐惧感,而这种恐惧感就是一种“崇高”的审美感。从字面上理解,“崇高”是“我向纪念碑敬礼”,而作为美学范畴的“崇高”(sublime),却是宣泄恐惧。当然也很勇敢,如《炉中煤》里自焚的恋爱者,为了心爱的女人把自己烧掉,这就是崇高美。刚才讲的郭沫若的《凤凰涅槃》,也是这个道理。

以前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,可一个真正不怕死的人、没有求生欲望的人,其实是可怕极了,因为他没有恐惧感。

《雨巷》的优美

《雨巷》被叶圣陶称赞为“替新诗底音节开了一个新的纪元”,其实就是“丁香空结雨中愁”的现代诠释版,但戴望舒在音乐上有突破。《雨巷》这样的诗,不能只是看,必须逐字逐句地读,很有韵味的。

《诗学》第六章悲剧定义中最后一句是“悲剧激起哀怜和恐惧,从而导致这些情绪的净化”。这里所提到的“净化”(katharsis)是历来研究亚里士多德的学者们长久争辩不休的一个问题。他们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解释。有人说“净化”是借重复激发而减轻这些情绪的力量,从而导致内心的平静;有人说“净化”是消除这些情绪中的坏的因素,好像把它们清洗干净,从而发生健康的道德影响;也有人说“净化”是以毒攻毒,以假想情节所引起的哀怜和恐惧来医疗心理上常有的哀怜和恐惧。这些说法都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都认为悲剧的净化作用对观众可以发生心理健康的影响。(朱光潜《西方美学史》)

香港很难找到“小巷”,因为香港都是高楼。小巷的情调在江南比较多。苏州、上海有,但现在也越来越少。上海叫“弄堂”,但这首诗如改成“弄堂”,恐怕就少了油纸伞的凄迷忧郁了。弄堂里更多邻居烧糊牛奶、街坊看热闹的那种张爱玲气息。北京叫“胡同”,胡同也走不出“雨巷”的味道。北京很少下雨,胡同多膀爷儿,有些老舍的味道。所以,不是弄堂,不是胡同,就是雨巷。戴望舒写这首诗时也就是二十来岁,当时还坐过监狱。所以,也有评论将此诗解读成对革命的憧憬。但如果是写革命,这憧憬则未免太飘忽了。初读此诗时,觉得意境凄美,文字精美,似是小资“样板诗”。余光中对这首诗有批评,认为《雨巷》用了太多的形容词,他认为好的诗要多用动词。这是一家之言,给同学们提供一种参考意见。

其实,香港的朗诵很特别,即便用普通话读,也还保留了唱歌般的风格,可以很多人齐诵,还有人指挥。其实有些唐诗用广东话的吟唱方法才好,更近古风。

从审美的角度来讲,感伤是属于优美的一种。


《死水》的审丑,非常厉害的颠覆

《炉中煤》和《雨巷》都是写女人,《死水》和《再别康桥》都是写风景。从审美上来讲,《再别康桥》是最典型的“优美”,就像人们拍照常取的景,都是《再别康桥》的那一种。但《死水》的审美意境叫“丑怪”,这种审美在中国古代较少,在西方也是近代以后才被重视。

一般认为,对“丑怪”的审美,在欧洲浪漫主义以后才真正自觉,最典型的是雨果的《巴黎圣母院》。巴黎圣母院顶楼有一个钟楼怪人,是正面人物,可是奇丑无比。这个意象影响到世界美学的艺术潮流。最初的印象派,画面虽然模糊,但还是优美的;渐渐到了毕加索、康定斯基,就变形为常人眼里的“丑怪”了。文学上真正的审丑大师是法国诗人波德莱尔,他的《巴黎的忧郁》,写街上的马的尸体和垃圾筒。法国有名的雕塑家罗丹,有很多很丑的雕塑,最有名的是一个老妓女——裸体的,身体已经一塌糊涂了——这样的一个雕像。十八九世纪,英国引领政治经济潮流,德国引领哲学音乐潮流,法国引领艺术美学潮流,包括“审丑”。

在现代生活当中,有些东西是非常丑的,但可能是人们非常喜欢的。换句话说,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经进入了审丑的美学境界了,比如米老鼠。如果你睡在床上,有一只真的老鼠在被子里,什么感受?整个晚上不睡觉,家里被子要洗掉。可是,换成了米老鼠,就会抱在怀里亲。米老鼠还是老鼠,虽然经过了几十年的图像进化,通过和儿童互动,把它的鼻子越变越短,但它还是老鼠。再比如说男人穿的T恤,最有名的是两个牌子:一个叫“POLO”,标榜贵族生活,标志是一个男人骑在马上打球;另一个是“LACOSTE”,标志是一条鳄鱼,五百块一件。一个人骑马打球的标志,是显示追求贵族生活,可拿一个鳄鱼做什么?老鼠和鳄鱼是很丑很可怕的动物,可就有这样的生产商,把这么一个ugly的动物变成了这么值钱的符号,这就是现实中已经商业化的“审丑”。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很多。这种“审丑”满足什么样的需要,很难说,不像刚才讲的那么容易解决。可能很多人都没想过这种审丑的符号有什么意义。

在改变丑的动物形象时,人类还是有底线的,我到现在没看见过一件童装,把小强(蟑螂)改得可爱。也有人想要改的,比如台湾作家商禽写动物,最极端的是歌颂蚊子的美好,说蚊子的身材怎么健美平衡。老鼠也常常被文学家欣赏,鲁迅散文里的老鼠多数是美好的,这个非常奇怪。

讲审丑,是为了读闻一多。《死水》写破铜烂铁、剩菜残羹,写铜的变成翡翠、铁罐变成桃花、油腻变成罗绮、霉菌蒸出云霞。精彩的文学意象,必须有象征意义,同时也是写实。看他的写实:铜是会氧化变成绿色的,铁一生锈,颜色就是粉红的。

这个世界上,有很多审美标准是误会造成的。今天的雅典卫城,雕塑是米色的。很多人觉得这就是希腊的美,纯净的美。其实误会了。原来,古希腊的卫城神庙是五彩缤纷的,就好像秀水街的衣帽市场那么五颜六色。很多年之后,彩色褪去,只剩下大理石的米色了。文艺复兴时,人们把这种单一的米色称为“希腊的颜色”。如果今天把希腊的神庙再修成五颜六色,肯定人们都不接受,觉得很难看。在雅典的博物馆,还可以看到五彩的希腊神庙复原模型。现在西方有很多漂亮的石头房子,顶是绿色的,就是锈出来的,把它刷金了就不习惯了。

“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”,在审美的方面来看,很多人觉得油腻很恶心;但如果在四川饭店吃水煮鱼,“油腻”是很美好的。浮在水面上的油腻确实是厚重的,有点像绸缎,不像轻纱。如果是一只苍蝇,正在找吃的,油腻对它来说就是大饭店。这种时候,哪些是美,哪些是丑?为什么要翡翠才好呢?是因为人贪钱。一棵绿色的树,一株绿色的草,也很美好的,讲翡翠,是因为渗透了人的价值观在里面。美丑是相对的。

我们专门分析这一段,就是看最厉害的所谓美丑对比:

第一,物理上的相似性。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和符号,却有物理上的相似性,铜锈了就是绿的,铁锈了就是粉红的,有相关性,不是乱写。
第二,美丑是相对的。为什么说桃花美,翡翠美?这完全渗透了人的价值观,并不是桃花、翡翠本身美。这就对美丑的标准(以及善恶)提出怀疑。霉菌为什么是丑的?铜锈了为什么是不好的?这里已经在反省美丑对照的相对意义。

什么是“美”?朱光潜在《西方美学史》结论部分有精彩的总结:
朱光潜认为“美”的本质大致有五种:1.古典主义:美在物体形式;2.新柏拉图主义和理性主义:美在完善;3.英国经验主义:美感即快感,美即愉快;4.德国古典美学:美在理性内容表现于感性形式;5.俄国现实主义:美是生活。

第一种看法,认为美是客观的,人对于“美”有一个共同标准。比如希腊的雕像,全世界的人都觉得美,不同时代的人都觉得美。这个标准,就是完整、对称、有光泽。把希腊、埃及、中国、印度的古画拿来比较,会发现美有一定的相似性。

第二种看法,美是主观的,有利益考虑的,含有人类主观目的性。这种理论,在法国古典主义时期特别流行。比如说人们觉得成熟的苹果是美的,烂苹果却不美。因为苹果本来是给人吃的。田野里麦浪滚滚,我们觉得它美,但如果是打霜了以后,或被坦克压过,庄稼全部残破,你就觉得它不美。还有一个最典型的,美学家最喜欢举的例子,比方说成熟女性的身材,要有一定的曲线,这是为了审美吗?不是,因为某些器官代表了她很健康,可以哺育小孩。美的集体观念之后,有一个人类群体的目的性。这种目的性不是个人的,是人类的。

第三种,美是个人的,没有客观的标准,也不考虑人类群体利益。这是英国经验主义的美学观,人的生理因素、感官经验不仅不应被审美排斥,反而是个人审美的关键要素。求生、恐惧、繁殖等,这些审美标准会影响到每个人。

《死水》一方面借用人类普遍的美丑观,同时也在解构这些美丑观;或者,至少发现这些美丑意象之间,有互相依存又互相颠覆的关系。

比如,“让死水酵成一沟绿酒”,这是写实的,酒就是发酵出来的。水发酵是臭的,但发酵成酒就是美的。这是非常美妙的比喻。把白沫说成是“珍珠般的”,又是将一个世俗的价值符号放在审丑意象中。“小珠们笑声变成大珠”,是套用了白居易“大珠小珠落玉盘”的名句,很形象化,“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”。按说这个地方很糟糕,可还有青蛙耐不住寂寞,发出叫声,带来更多想象的空间——如果说“死水”是一个社会,还有人唱赞歌,搞八卦新闻,说多么美好,这就是青蛙。客观地来讲,青蛙也可以是好的意象。在日本的俳句里,青蛙跳到水里是非常美好的意象。可这里的青蛙变成了一个小丑一样的形象。

松尾芭蕉的“古池塘,青蛙跳入水声响”,被认为是千古名句。

在中国的丑怪审美这方面,《死水》做了非常突出的探索。看完这首诗,再想到底什么是美,什么是丑,会感到这首诗的颠覆非常厉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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